立良法促五大发展 推进法治淮南建设
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儒江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法治淮南建设中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立法对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增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政治自觉。一是坚持立法规划计划向市委报告制度。今年是市十六届人大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并报市委研究决定,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认真研究市委提出的重要立法事项。及时从立法上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创新起草方式,落实时间责任,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三是完善立法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点立法项目、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和重要制度设计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充分体现市委的主张和意图。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增强法治的权威性。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着力在立法关键环节发挥主导作用,聚焦市委重大决策,聚焦深化改革、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找准淮南问题,提出淮南方案,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法治的权威性和保障力。一是把握立项主导。加强立法项目的征集论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立法诉求,不断提高立法规划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把握起草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力量优势、专业优势、职能优势,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利益相对方、社会各界的意见,保证立法进度,提高草案质量。三是把握审议主导。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关键条款和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充分论证,科学作出决策。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善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核心,把党的主张、改革发展需要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机统一起来,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保障、法治保障和法治红利。一是坚持科学立法。健全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继续开展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努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确保立出来的法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二是坚持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实现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常态化;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让立法更接地气;完善立法专家咨询制度,选聘新一届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三是坚持依法立法。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工作,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经得起合宪性审查,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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