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公司为获关照 七次行贿公安局长50万元
365娱乐城讯 合肥某娱乐公司及其执行董事为了获得“特殊”关照,在2010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7次向任原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政委、局长和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的陈某某行贿共计人民币50万元。2018年5月29日上午,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单位合肥某娱乐公司、被告人叶某某犯单位行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2011年的春节前、中秋节前,叶某某均在陈某某办公室送给其5万元,四次共计20万元。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某某打电话给叶某某称有人举报合他们公司有涉黄项目,叶某某为了得到陈某某的关照,到陈某某办公室送给其10万元。其后,陈某某再次打电话给叶某某称有人举报他们公司有涉黄项目,叶某某为了得到陈某某的关照,于2013年底到陈某某办公室送给其10万元。2014年12月,合肥某娱乐公司因提供营利性陪侍被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2015年上半年的一天,叶某某为尽快让该公司提前开业,又找陈某某帮忙,并在其办公室送给其10万元,2015年3月,合肥某娱乐公司提前开业。
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合肥某娱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0日,经营范围为歌舞娱乐服务。被告人叶某某系该公司股东(发起人)、执行董事。为了给该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叶某某从该公司账户支取现金,于2010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向时任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政委、局长和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的陈某某(已判刑)多次行贿共计50万元。
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单位合肥某娱乐公司、被告人叶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辩称叶某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庭审程序,潘集区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合肥某娱乐公司、叶某某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合肥某娱乐公司罚金五十万元(已缴纳);叶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潘集区人民法院 徐佳)
(责任编辑:丁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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