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三联动”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联动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与司法所巡查工作,推进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于今年3月对全市19个省级示范司法所进行全面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所有省级示范司法所全部通过省司法厅复查年检。四月起,已对六个县区30个司法所开展巡查指导工作,重点解决司法所形象标识、卷宗档案、信息化应用、特殊人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区局即时加以整改解决,提升基层工作指导管理质量。
二是联动开展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和街道司法所建设,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部署开展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推进工作,重点解决老旧司法所改造、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业务用房建设和开发区司法行政机构建设等问题,打造基础设施完备、制度机制健全、保障体系有力、业务开展活跃的基层工作平台。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厅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函要求,重点加强城区街道司法所建设,申报田家庵区为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示范推进单位,高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田东等街道司法所,以点带面,提高我市城区司法所建设水平。
三是联动开展司法所专编专用和专职辅助人员招聘,推进司法所队伍建设。抓专职副科级所长配备,全市已配备专职副科级所长80人,配备率达到88%(4个县区实现100%配备)。抓政法专项编制使用,今年寿县等5县区新招收公务员25人,充足了司法助理员队伍。同时,为强化社区矫正等工作,寿县、田家庵区分别招收社区矫正协理员19人、18人。潘集区、大通区、毛集实验区相继开展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队伍建设水平。(市司法局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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